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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志·大事记》(上)

作者:江苏锐德 2010/8/21 21:50:01 人气:

  《江苏省志·大事记》(上)编纂工作最初始于1995年10月,后于2000年时重新启动。重新启动后,编纂班子面临许多困难。其中的主要困难,至少有以下几个。
  一是时间跨度长,把握难度大。《江苏省志·大事记》(上)记事上自汤山猿人,下到清末江苏光复,时间跨度长达35万年。在这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要挑选出影响江苏历史发展的大事,必须对江苏地方通史有充分的了解。史学研究,断代史、专门史研究较易,通史研究较难,而区域性通史的研究又难上加难。因此《江苏省志·大事记》(上)的编纂对于编纂班子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二是资料过于“密集”,在大事、要事、新事的采集上增加了难度。《江苏省志·大事记》(上)可以参考的资料汗牛充栋,以其荦荦大者而言,即有《尚书》、《左传》及左氏、公羊、谷梁三传等先秦典籍,二十四史、《清史稿》、《清史列传》等正史,明、清两朝的实录,康熙、乾隆江南通志、江苏通志稿及历代府、州、县志,全省各市、县、区首轮社会主义新方志,以及古人记述的各种第一手资料、近现代专家学者的论著、多年来的考古发掘报告等等。要在这么多的资料中挑选有限的大事条目,其难度不言而喻。不但如此,一些资料说法不一,甚至相互抵牾,这些都需要认真比较研究,多方查证,以澄清事件的本来面目。加之时代的局限性,许多原始资料在各个历史时期记述的侧重点不同,如南宋着重记述战争、清代重点记述水利和漕运,总体而言,政治史记述较多,文化史、社会史资料相对缺乏。编纂者当然不能实行拿来主义,死守原始资料的框架,而需要兼顾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详细的要斟酌取舍,简略的还要进行补充。
  三是《江苏省志·大事记》(上)的资料主要取材于古代原始资料,对编纂者的古汉语水平要求较高。尤其是先秦时期,由于现在流传下来的文献中有关江苏地方史的资料较为罕见,编纂《江苏省志·大事记》(上)不得不借助于传世与考古发现的青铜器铭文。而释读金文,即使具备专门的古文字知识,也常常会出现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的尴尬,这就为青铜器铭文的释读更加增添了难度。
  四是《江苏省志·大事记》(上)的原始资料多是原作者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的立场和观点上记述的,皇权色彩、迷信色彩较重。因此,除了专业上的基本素质要求外,编写《大事记》(上)还要求用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史料进行扬弃,“取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这就对编纂者的政治理论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五是时间紧,人手少。《江苏省志·大事记》(上)重新启动时,首轮省志已进入扫尾阶段。为了不拖首轮省志的后腿,本书的编纂工作必须快马加鞭,迎头赶上。而整个编纂班子一共只有三个人,其中的两位同志还是兼职。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编纂任务,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编纂班子对这些困难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并根据各人的专业特长尽可能地进行合理的分工:季士家负责明代部分的编纂,朱兰霞负责远古到六朝以及清代部分的编纂,周志斌负责隋代到元代的编纂。聊以欣慰的是,分工后,编纂班子成员能够各司其职,很快投入到紧张的编纂工作中。焚膏继晷,冬去春来,经过编纂班子加班加点、齐心协力地努力工作,数易其稿,《江苏省志·大事记》(上)稿终于在2007年初通过终审。
  本书编纂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本着实事求是的选材原则,史记史实,不加评议。所据资料,以原始资料为主,如明、清两朝实录、二十五史。辅以公开出版发表的志书、文物考古和历史著作、杂志刊物等,如《江苏省通志稿·大事记》,省、市、区、县志中的文物和大事记部分,《江苏史纲》,《中国历史大事编年》,《文物》、《考古》、《东南文化》杂志等等,达百余种。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还有几个问题需作特别的说明。
  (一)体例
  本书以编年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编年体以时间先后为序,一事一条,按月归段,每条之间以空二格相区分:记事本末体以一事单独成条,记述该事的来龙去脉。如江南分省江苏建省条,即从清顺治十八年(1661)江南省左、右布政使划片对治,左布政使驻江宁,右布政使迁苏州开始记起,完整地记述了:康熙四年(1665)十一月把原左布政使辖地淮安、扬州、徐州划归右布政使管理,从而形成苏、皖两省省域;康熙六年(1667)七月全国机构精简中保留江南、湖广、陕西三省二布政使建置。为该三省最后各自一分为二保留了行政机构:乾隆二十五年八月己亥(1760年10月6日)主管今安徽政务的江宁布政使迁往安庆,江宁另设一布政使分管江宁及苏北府州县,苏州布政使分管苏、松、常、镇四府,完成了江南分省、苏皖建省的全过程。
  (二)纪年
  本书条目年月日以公元纪年表述为主。每月一个自然段,知月不知日的放在月末,并注明“是月”;知年不知月的,集中放在最后一个月的条目下面,一条一个自然段。
  (三)入志标准
  1.以现在江苏省域为准,不用历史疆域。如明清时代的松江府及其属九县和南通地区的崇明县于1958年划归上海市,本书一律不记。又如建国初江苏砀山、萧县与安徽泗洪、盱眙对调,本册只选泗洪、盱眙二县材料,而不记砀山、萧县条目。
  2.行政建置的变化。如明中叶成化七年新建靖江县,记明年、月、日。
  3.官员任免、升迁、降调、处分等,限于府级正职以上。
  4.重大案件。
  5.涉外事件。包括中外战争、中外交涉、外国人员海难漂至本境后的处理等等。
  6.重大战争。
  7.地震、冰雹、干旱、水灾、蝗灾等灾害。
  8.殿宇建造、筑城、治河等重大工程。
  9.重大文化建设。如修《实录》、《永乐大典》、通志、府县志等。
  10.重大科学、艺术、园艺著述及著作者。
  11.科举中式、任职、政绩、致仕、死亡等。
  12.重大考古发现。
  13.其他重大事件。
  (四)计量单位
  鉴于志稿大量引用的是古代文献资料,本志稿以旧计量单位记述,未按国家有关出版物要求进行换算,如亩、丈、石、里等记述,特此说明。由于作者水平所限,本书中错、漏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指正和批评。在此,特别要感谢省地方志办公室各级领导的指教和关怀,感谢志办各处室有关同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编 者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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