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财政志》凡例
一、《伊川县财政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继承历史、反映现实、服务当代和有益后世为宗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系统、客观地记述伊川县财政历史及现状。 二、本志立足当代,详今明古,上限尽可能溯及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8年,个别内容延伸到2010年。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首设概述,记述伊川财政概貌;次设大事记,简记公元前2世纪~2009年伊川地域内财政发生的大事;后为志,是全书的主体,分门别类记述全县财政情况,图表照片穿插其中;最后设附录、编纂始末和图表索引。 四、本志采用章节与条目结合体,一般设章、节、条目三个层次,个别列至子目。共设13章69节,并于各章之首设无题小序统率全章内容。 五、本志入志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采用传记、简介和名表三种形式,予以反映。 六、志书中称谓及专用名词,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并用括号加注简称,后均用简称。 七、本志采用记述性语体文。行文力求准确、朴实、简洁、流畅。其数字、计量单位、简化字、标点符号等用法均按国家有关出版物规定执行。为与国家财政政策表述相吻合,土地面积分别按亩或平方米记述;1955年以前旧人民币币值除注明者外,志书中均已折算为人民币新币值。 八、本志纪年。民国以前采用中国历史纪年,加注公元纪年;中华民国时期采用民国纪年,加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 九、所列统计数字的口径,明、清代和民国时期以旧志、档案资料及其他史料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县财政总决算、账簿和县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以及伊川县财政局统计资料为准。志书引用的史料一般不注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