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编纂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二、本志遵循贯通古今、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载1940年民主政权建立后,详细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历史和现状,全面、客观地反映龙冈镇现区域内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及曲折与问题。 三、本志上限不定,各类事物的记述适当追溯,下限至2008年底,大事记延至2012年3月,个别事件在分篇中延至脱稿时。其内容主要反映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四、本志篇首设综述,概述镇情;设大事记,纵贯古今。全志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共设18篇,分类记述龙冈衍变的概貌和建置沿革、经济、政治、文化、军事、教育、卫生、科技等社会变化情况。缀附录于志书之中,收录难以归类的内容,以记录下限至搁笔时的主要史实。 五、本志各篇的设置,以事物性质的科学分类和现代社会分工为依据。篇下设章、节;节下须设目的设目,不宜设目的,设子目或直接以文字记述。 六、人物篇分人物传略、革命烈士英名录和人才录与先进模范人物四部分。立传人物主要收录境内有一定影响的已故本籍人士,兼收曾经客居境内的已故人士。革命烈士英名录的收录范围(除4人外),均为今辖境。人才录中副处(团)级以上党政军领导干部、副高级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学者、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与先进模范人物的收录,均以本籍为主,兼收在本境内工作(过)客籍人士。 七、中华民国建立前,采用朝代年号纪年,同时括注相应的公元年份。民国期间,采用民国年号,同时括注公元年份。民国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农历年、月、日用汉字书写。凡20世纪的年代,于每一节第一次出现时注明“20世纪”,以后省略“20世纪”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写为新中国成立或成立前(后),均以1949年10月1日为界。21世纪后,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八、本志中的行政区域,冠以公社、乡、镇、场的,其机构、单位名称和地名均沿用当时的称谓。 九、本志所用数字,一般以统计部门的资料为准。统计部门空缺的数字,以有关单位的资料为准。数字书写形式,遵循1987年1月1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个单位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 十、本志中计量单位除地方惯用外,均已换算成公制记入法。 十一、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档案馆、图书馆、纪念馆、部门档案室(或个人)收藏的文件、报刊、专著、史书、旧志(1993年版《盐城县志》,1988年《龙冈志》、《鞍湖志》油印本)、统计年鉴和家谱,以及新编的部门史料和县(区)年鉴资料与编纂人员征集的文字、口碑资料。为节省篇幅,所引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十二、本志除引文和选录的原文外,以现代汉语的书面语言为行文用语。引文和选录的原文无标点符号者,则根据现代汉语标点符号使用规则加以标点。选录的原文如在不同版本中有异,经考证后择善而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