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辑 说 明 一、《溧水年鉴》由溧水县人民政府主办,溧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溧水县档案局、中共溧水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联合组织编纂,各镇(区)、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驻溧水单位供稿。《溧水年鉴》编辑部按照年鉴体例编辑,由方志出版社出版。 二、2012年版《溧水年鉴》记述时限为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主要反映2011年溧水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基本情况和大事要事。为参照之需,某些条目内容或统计表中的数据亦反映2011年之前的情况。 三、《溧水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部分分目下设副分目。条目为记述基本层次。 四、《溧水年鉴》部分类目之首设“综述”分目,大部分分目之首设“概况”条目,反映各行业、各类事物的总体情况,并用基本固定的要素予以记述。 五、2012年版《溧水年鉴》选择相关的资料以“链接”形式附于有关条目之后,凡设“链接”的,在文中相关处加“ *”符号标明。 六、条目中区域名称“全县”指溧水县及所辖各镇(区),“一区七镇”指溧水经济开发区、永阳镇、白马镇、东屏镇、洪蓝镇、石湫镇、和凤镇、晶桥镇;“江苏省”简称“省”、“南京市”简称“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简称“开发区”。缩略语“三争一创”指科学发展争第一、改革创新争第一、和谐稳定争第一,党(中共)的建设创先进;“三高两低”企业指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企业;农业“1115工程”指南京市政府决定用3年(2010年起)左右的时间,在全市重点规划建设100万亩(6.67万公顷)高标准粮田、100万亩(6.67万公顷)经济林果、100万亩(6.67万公顷)高效养殖和50万亩(3.33公顷)标准化菜地;“千人计划”指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七、《溧水年鉴》为保持各类目或分目内容的相对完整性,个别条目会有重复,对于内容完全相同的条目,以参见方式处理。 八、《溧水年鉴》“溧水概况”类目设有“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分目,记述2011年溧水县境内科级以上组织机构和正副职领导干部调整、变化情况。“大事记”类目,按月、日为序。“人物”类目,按姓氏笔画为序。 九、《溧水年鉴》中的统计资料由县统计局提供,其他数据由各供稿单位提供,领导讲话和文件选编中的数据、计量单位未作改动。因统计口径等原因,一些供稿单位提供的数据与统计部门的数据不一致,一般应以县统计局统计资料数据为准。 十、《溧水年鉴》的编纂出版,得到全县各部门、各镇(区)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也得到省、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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