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运用现代方志学的基本理论,本着详今略古、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系统地记述盐城环保事业的发展轨迹,着重记载盐城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以后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本志定名为《盐城市环境保护志》。 二、本志采取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图表随文。根据部门的职能分工和城乡环境保护的科学分类,横排门类。全志除序、概述、大事记、附录外,按章、节、目等层次,并附以条目体,纵写史实。 三、本志上限起至20 世纪60 年代末,下限断于2009 年12 月。为保持历史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概述、大事记等延伸至2010 年12 月31 日,部分人事机构延伸至2012 年8 月10 日。 四、本志所载地名、机构称谓,均按不同时期名称记入。同时,志书中部分名称采用了简称,如: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简称省环保厅,盐城市区简称市区等。 五、本志未设《人物志》。涉及的人物以人物表或在记、述中体现,用以事系人的手法反映人物的作用。 六、本志以盐城市档案馆、图书馆,以及市环保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收藏的史料为基础资料,重要资料注明出处,附录中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七、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 年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记述,特殊情况则照实记载,必要时用括号注明其换算值,农田土地面积仍用“亩”作计量单位。 八、数字的使用按1983 年12 月10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7 个单位于1986 年12 月31 日颁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执行。 九、本志中涉及的年份均为公元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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