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一、《海安年鉴》是中共海安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 《海安年鉴》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的地方性综合年鉴,旨在逐年系统记述海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记述2012年全县基本面貌和各行各业发展情况。 二、全书基本采用栏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全书设39个栏目,749个分目,1512个条目。以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和基本结构形式。《海安年鉴(2013)》内容收录对象以现行海安行政区划为界,凡在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不论归属,均予收录。收录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事物可适当追溯、下延,便于读者了解始末。 三、“人物”栏目,分为领导人物、先进人物、中国好人、知名人士等分目。领导人物,收录2012年新当选的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负责人及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先进人物,收录获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人物小传;中国好人,收录入围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的“中国好人榜”的文明典型;知名人士,收录海安籍在外地工作的知名人士(教授级以上);文化名人,收录新加入国家文联所属各协(学)会会员简介;高级职称人员名录,收录2012年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名单;荣誉栏,收录2012年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单位和个人。 四、年鉴文稿由各单位、各部门提供,单位负责人主审,年鉴编辑部负责编辑修改,最后由年鉴编委会审核。主要数据以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价格以现价为主,不变价予以注明。凡全栏目或多个栏目系同一作者的,只在最后一个条目末署名。年鉴随文照片未注明作者的,由撰稿单位提供。 五、计量单位一般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为照顾传统习惯,某些事物仍用原市制,如亩(1公顷=15亩,1亩≈0.0667公顷)。 六、《海安年鉴》编辑出版,得到全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在此谨表谢忱。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希望广大读者提出改进意见,以便进一步提高《海安年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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