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说明
一、《栖霞年鉴》是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主办、栖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编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系统记述栖霞地区(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仙林大学城及驻区企事业单位)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情况,为各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人士及海内外客商研究栖霞、投资置业,提供翔实、准确、权威的信息资料,为续修《栖霞区志》积累史料。 二、《栖霞年鉴》2016年卷主要记述2015年栖霞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状况和最新成就。收录范围以地域为界,凡在栖霞区境域之内的单位、各行各业,不论其性质、隶属关系和级别,均在收录之列。 三、《栖霞年鉴》基本结构分为“编目”“类目”“分目”“条目”4个层次。部分涉及面较广的“分目”增设“副分目”。2016年卷框架结构有较大变动,整合后设特载、区情概览、大事纪要、地方组织机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仙林大学城、社会治理、科技·科技创新平台、城市环境、区域经济、公共服务、街道、人物·荣誉录、综录14个编目,各编目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顺序,依次排列。 四、《栖霞年鉴》从创刊号始而至今,一以贯之,坚持每期固定设置“图片报道”“大事纪要·特事纵横”“综录·栖霞掌故”“综录·往事钩沉”“综录·邑人档案”“专题彩页(魅力栖霞系列)”等栏目,以彰显地方特色、时代特色,皆蔚然成观。 五、为减少层次,避免交叉重复,《栖霞年鉴》多数“编目”和“类目”下不设“综述”,仅在“分目”或“副分目”下设“概况”作为第一“条目”,以对部门、单位期内情况进行综合性或概括性记述。 六、为便于阅读,《栖霞年鉴》 “编目”“类目”“分目”“副分目”“条目”标题以及相关链接、附表等使用不同字体、字号,配以不同符号,分色印刷。其中,“类目”标题加网纹衬底,“副分目”标题前后加“·”符号,“条目”标题前加“◆”标记。凡需设“相关链接”的,在文中相关处加“*”符号标明。另在卷首设置机构(单位)简称、全称对照表。 七、《栖霞年鉴》2016年卷采用的稿件均由各街道、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及驻区有关单位专人撰写,并经领导审阅,文中所用统计数据均经供稿单位审核,撰稿人随文署名,以示尊重其劳动成果并文责自负。“统计资料”由区统计局提供,凡因统计口径、方法、时间不同造成与条目中数据不一致时,均以区统计局资料为准。 八、《栖霞年鉴》2016年卷卷首有“总目录”“目录”“大事记要”,卷尾有“索引”,并附制光盘以方便检索。为便于涉外交流,年鉴“总目录”和“目录”采取中英文对照。 九、《栖霞年鉴》2016年卷的编纂工作得到区属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和驻区有关单位的热情支持与配合,也得到江苏省、南京市地志办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帮助,在此谨表诚挚谢意。 2016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