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一、《栖霞年鉴》是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主办、栖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编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系统记述栖霞地区(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仙林大学城及驻区企事业单位)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情况,为各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人士及海内外客商研究栖霞、投资置业,提供翔实、准确、权威的信息资料,为续修《栖霞区志》积累史料。 二、《栖霞年鉴(2017)》主要记述2016 年栖霞区各项事业发展状况和最新成就。收录范围以地域为界,凡在栖霞区境域之内的单位、各行各业,不论其性质、隶属关系和级别,均在收录之列。为提高年鉴的时效性,对于事件主体发生在2016 年度,但其相关内容延伸至2017 年初的,予以跨年度记述。部分条目在记述时涉及2016 年度前的情况,为方便查阅和了解事物的完整性,仍予简略记述。 三、《栖霞年鉴》基本结构分为“编目”“类目”“分目”“条目”,部分涉及面较广的“分目”增设“副分目”。2017 年卷框架结构微有调整,设视觉栖霞、专文、重要文献、区情概览、大事记、机关团体、城市环境、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创新平台和管理、区域经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法治、街道、人物·荣誉录、综录16 个编目。 四、《栖霞年鉴》从创刊号始而至今,一以贯之,坚持每期固定设置“视觉栖霞”“综录·栖霞掌故”“综录·往事钩沉”“综录·邑人档案”“专题彩页(魅力栖霞系列)”等栏目,以彰显地方特色、时代特色。 五、为减少层次,避免交叉重复,《栖霞年鉴》多数“编目”和“类目”下不设“综述”,仅在“分目”或“副分目”下设“概况”作为第一“条目”,以对部门、单位期内情况进行综合性或概括性记述。 六、为便于阅读,《栖霞年鉴》“编目”“类目”“分目”“副分目”“条目”标题以及相关链接、附表等使用不同字体、字号,配以不同符号,分色印刷。其中,“编目”标题下加横线,“类目”标题加网纹衬底,“副分目”标题前后加“·”符号,“条目”标题前加“◆”标记。凡需设“相关链接”的,在文中相关处加“*”符号标明。另在卷首设置机构(单位)简、全称对照表。 七、《栖霞年鉴(2017)》卷首有“总目录”“目录”,卷尾有“索引”,并附制光盘以方便检索。为便于涉外交流,年鉴“总目录”采取中英文对照,“目录”后有英文简目。 八、《栖霞年鉴(2017)》采用的稿件均由各街道、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及驻区有关单位专人撰写,并经领导审阅,文中所用统计数据均经供稿单位审核,撰稿人随文署名,以示尊重其劳动成果并自负文责。 “统计资料”由区统计局提供,凡因统计口径、方法、时间不同造成与条目中数据不一致时,均以区统计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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