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冲村志》光盘版凡例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文冲社区居民委员会 编 一、《文冲村志》的编纂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系统、科学地记述文冲村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突出村的特点和时代特征,力求达到资料性、思想性、科学性和可读性的统一,使之成为一部朴实、严谨、科学和具有鉴赏、珍藏价值的村情资料文献。二、《文村冲志》记述上限起于本村发端的宋代(960—1279),统计数字记至2001年止,下限至2002年,个别事情作适当下延,最长止于2005年。附录、专记,时间下延适当延长。 三、《文村冲志》按事以类从立篇,横分门类,纵向按时序叙述。全志设7篇、33章、139节。内容较多者,节下设目和子目。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体并用。为突出文冲特色、特点,特设“专记”。 四、《文村冲志》的文字、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均按国家规定的规范书写和使用,缩略语按通行的形式使用,并加以注释。 五、历史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传统纪年,并加括号注明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前、后,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六、《文村冲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行文中涉及到组织机构、会议、文件等按当时称谓记述,一般采用全称,之后则使用简称,即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采用的简称。 七、《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事件按年、月、日排列记述,日不详者附于月末,月不详者附于年末,年不详者不记。用“▲”符号的,表示没有具体时间。碑记(志)文录出现“□”符号的,是缺失而未知的文字。 八、《文村冲志》所记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物排列以生年为序,其卒年不限,至2002年止。历史人物,生卒不详者不记生卒时间。对在世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用简介和以事系人的形式进行记载。人物简介的排序原则是: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先进人物是以职务高低与授奖单位的级别排列;同级别的,以获得职务时间与荣誉时间先后排列;如获得时间相同的,按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列;以上3项均相同的,以出生时间先后排列。其他人物,以知名度、贡献大小以及出生时间先后排列。对于无法查找及无提供详细资料的简介人物,作列表处理。 九、《文村冲志》资料来源于查史志、历史档案、报刊、文献资料、镇(街)属、区属部门、工矿企业等(单位)提供的计划、总结、会议资料,以及通过座谈、采访、口述、笔记、专题调查、特约稿件等获取,经分类筛选、考证核实、整理入志时不再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