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近来引起一阵“林旋风”的NBA球员林书豪,不但拥有好球技,更具备生意头脑。2012年,全世界球迷都为林书豪而疯狂!“林书豪”3个字的商标价值更是被估价约1个亿。
据全球著名财经媒体报道,“Linsanity”已经被递交到了美国专利和商标协会。这个单词最近被频繁用来形容林书豪的疯狂表演,该单词是“Lin(林书豪)”和“Insanity(疯狂)”的合体字,通常翻译为“林疯狂”。 买下“林书豪”两项商标究竟有多大的商业价值?据国外某媒体评估,仅“林书豪”这个名字的价值就约1亿元人民币。 据悉,林书豪在美国当地时间2月13日就提交了对“林疯狂”商标使用权的申请,为此他还交付了1625美元的申请费用。之后,林书豪的一名代理律师证实了该消息,他表示将保护林书豪的知识产权。 据了解,林书豪申请的“林疯狂”使用权囊括了对各色各样服装的使用权,包括内衣物、活动人偶、饮料和背包等等。 但林书豪的委任律师帕梅拉狄丝(Pamela Deese)日前公开表示,林书豪已委托她进行“林书豪”(Jeremy Lin)和“林来疯”(Linsanity)这2个词汇的商标注册,并在本月13日向美国商标专利局提出申请。因此未来无论是服饰、运动用品或任何周边商品想要使用这2个词汇,都必须事先经过林书豪的授权同意。 虽然已经有人抢先登记注册这些热门词汇,但熟悉美国商标法的律师却表示,商标申请程序必须经过审查律师审核,且在正式公告后30天,认为权益受到侵犯的第三者皆可提出异议,因此不排除未来林书豪会针对他人的注册提出异议。 此外,律师也表示,贩卖印有“林书豪”和“林来疯”词汇的产品不但可能触犯商标法,还可能触犯美国名人形象权(Right to publicity)法,将得不偿失。 专业人士表示,事实上,企业成功注册名人商标也需要谨慎,不能太盲目。即使淘到一个超值商标,是否能真正以高价卖出去也是问题,有不少“超值商标”的交易都存在着有价无市的尴尬。 |